刊登日期 : 13/03/2022
今日走過深圳東湖麗苑門前,你或只覺得屋苑破舊又不太顯眼,但其實它是1980年代深圳首個商品房社區,在改革開放的房地產開發、深圳經濟特區初期發展,有着舉足輕重的起步作用。
改革開放「補償貿易」合建東湖麗苑 深圳提供土地港商出資金
改革開放前,新中國一直奉行土地公有制,根據憲法,任何人或組織都不能侵佔、買賣、出租或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一律由國家劃撥人民;物業都是政府建造,再分配給人民,因此住宅樓宇是福利品,而非商品。
改革開放後,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初期,急需資金發展基建。1980年,時任深圳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駱錦星接到任務,要在一年內建成2萬平方米的幹部宿舍。但資金從何而來?當時他參考了香港房地產的快速發展,興起大膽念頭「以土地換資金」,想到利用「補償貿易」方式,由深圳提供土地,引進港商投資和先進技術,開發房地產項目。
1980年1月,駱錦星成立了內地第一家房地產公司──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公司。同年3月,公司跟香港妙麗集團簽約合作開發深圳第一個商品房社區東湖麗苑;項目所得利潤,深圳方面佔85%,香港佔15%。
改革開放深圳首個商品房東湖麗苑 香港預售迅速售罄
東湖麗苑每戶面積約50至60平方米,當年以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幣開售,即每個單位約5萬元人民幣。東湖麗苑在1981年於香港預售時,首批108個單位,平均售價每平方米2,730港幣,即每個單位約售13至16萬港幣,引來約5,000人排隊購買,最後以抽籤形式一次過售罄,反應熱烈。其後第二批108個單位再在香港開售,同樣很快售完。
當時東湖麗苑受到熱捧原因之一,是每戶送三個戶口,因此吸引很多在內地有親友的港人購買,由此誕生了深圳最早的投資房地產顧客。
東湖麗苑為深圳政府獲利逾500萬元人民幣,用於興建幹部和居民宿舍。這次成功的經驗,亦令深圳政府意識到土地的價值,掀起內地房地產發展的序幕。
延伸閱讀:小漁村變大都市 深圳改革開放40年巨變
東湖麗苑建成後,不少香港房地產開發商前往深圳謀求合作,這種「補償貿易」方式協助深圳經濟特區初期快速發展,令它成為帶動改革開放的動力火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