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31/05/2022
不久前,香港一個玩具展覽內,一個高價而巨型的「天線得得B」公仔被一位小朋友撞倒跌破,父母後來賠償3萬多元,及後商戶雖然將賠償金額全數退還並承諾會檢討,但事件惹起了「碰瓷」的疑雲。事件引起廣泛討論,有網民質疑商家是別有用心,才會將易碎的高價巨型的「天線得得B」公仔擺放於走道中央。
「碰瓷」是指有人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的假像,以詐騙和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
「碰瓷」一詞原屬北京方言,相傳源自清朝末年的沒落八旗子弟。他們會捧著易碎的瓷器(多是贗品)在街上行走,假裝被路人或者行駛中的馬車撞倒,並以瓷器破損糾纏對方作出賠償。後來,「碰瓷」開始泛指此類訛詐行為。
到了民國年代,「碰瓷黨」花樣層出不窮,會以香水瓶和眼鏡等小巧的易碎品取代瓷器來訛詐。時至今日,「碰瓷黨」則多會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以肉身作敲詐工具,如衝出馬路或整個人撞向行駛中的汽車,以身體受的損傷敲詐司機交出「醫藥費」。「碰瓷」問題,2020年內地有關當局更因此印發「碰瓷」相關的《指導意見》,明確界定何謂「碰瓷」,並確立相關的法律條款和定罪量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