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詞 古代「勸酒」有專門職位? 自古以來,酒都是宴會必備的,但原來酒不是隨便喝的。 古代有「酒令」,自唐朝起,宴會上「酒令」已是一項有儀式章程的酒事活動,又或稱為「勸酒」。 唐代,「勸酒」統稱為「酒糾」,也有叫作「席糾」、「觥使」。按照職責不同,又再分為「明府」、「律錄事」、「觥錄事」三職。 「明府」是酒席上最有威望的人,負責監督整個宴飲活動。明府一定是擺設酒席的主人,而是類似於現在的公證人,要德高望重,負責監督整個飲酒活動。 「律錄事」負責宣令、行酒、判斷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