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7-01
今年是香港回歸29周年,讓我們看一下「回歸」這個詞語。
回歸有重回、回到的意思。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對香港而言,就是正式回歸祖國的大日子。
「回歸」一詞在七八十年代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期間,開始廣泛用於相關討論。當時中英兩國不斷交鋒,英國希望延續對香港的管治,但中國表明要「收回香港」。
在中英談判過程中,曾經出現過多種用詞,包括「主權回歸」、「主權移交」等,最終確立的官方標準表述是「收回香港地區,恢復行使主權」。這一提法強調主權一直屬於中國,1997年只是恢復行使。此後,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便廣泛使用「香港回歸祖國」或簡稱「回歸」,作為對上述法律事實的通俗表述。
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曾於1982年明確表示:「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回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了,應該明確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國將收回香港。」
自此,「回歸」一詞承載的不僅是一個時間點的描述,更是對香港主權法律地位的確認,象徵着香港重新納入祖國治理體系,開啟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歷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