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07-06
在《基本法》序言中,明確指出國家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其中一個目的就是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繁榮穩定」這四個字在回歸是一個十分流行的詞彙,可說是對回歸後的香港前途及社會發展的一個期望。上世紀80年代,香港前途問題成為香港社會,以至中英兩國高度關注的大事。在80年代初,香港前途問題未明,導致社會出現信心危機,部分英資企業更撤離香港,香港經濟出現不穩情況。
中英兩國於1984年9月草簽聯合聲明,1997年回歸之期大抵確定。當時的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於1984年10月接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表示:「我們有了一個共同的大前提,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愛祖國,愛香港,在今後十三年和十三年以後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至此,「繁榮穩定」這四個字就成為了國家領導人對香港未來所作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