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07/2021
「安樂死無得揀,是否剝奪人的選擇權?」「一個健全的人自殺不是犯罪,他們自殺不需他人幫忙,但殘疾人士自殺就得依賴他人,該人會被判誤殺,這法例是否歧視我們?」
去信特首議員 斌仔爭取安樂死合法化
2003年,一名坐輪椅的青年人向特首及立法會議員提交請願信,要求「安樂死」合法化。這封信,震撼社會,也讓這位輪椅青年備受關注。
他的名字是鄧紹斌,人人都喚他「斌仔」。
1991年,即將於師範學院畢業的斌仔,在畢業表演練習打後空翻時失手,這一跌改變他的人生──他的中樞神經折斷,頭頸以下全身癱瘓,需要終日卧床,從此過着無望的人生。
2003年,已在醫院卧床十數載的斌仔,絕望地用嘴咬着筷子,難艱地在電腦鍵盤打了一封信給政府和議員,信中提及:「我在等甚麼?原來是等死亡一刻的來臨,沉悶而無意義的時間實在太多,我想終止這無了期的等待。」他希望爭取立法,讓殘疾人士有尊嚴地安樂死。
霍金勉勵斌仔 「有生命才有希望」
事件引起社會對殘疾人士的關注,很多人捐錢給他,甚至有人專門為他設計可以開聲說話、自行呼吸的儀器,讓斌仔得以離開醫院,感受平常人生活。2006年霍金訪港,更勉勵斌仔「有生命才有希望」。
然而,安樂死這個心願,斌仔一直未有放低。2007年,他的自傳《我要安樂死》在書展出版。斌仔在講座分享,自己四肢癱瘓,事事要人幫「好辛苦」,感覺自己活得無尊嚴,不希望凡事受制於人。
斌仔:安樂死後捐出器官 同樣尊重生命
安樂死其中一個最大爭議,是社會認為選擇死亡不尊重生命。但斌仔認為,若果自知康復無望,選擇結束生命、將健康器官予贈有需要的人,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不過,政府始終沒就安樂死立法,斌仔也一直堅強生活。
2010年,斌仔獲房署安排上樓到深水埗一公屋,告別住了19年的醫院。雖然他搬家時接受訪問,提到「活下去,我談不上積極,只希望是開心」,但比起7年前爭取安樂死,明顯對生活有了盼望。
斌仔爭安樂死事迹 喚起對殘疾人士關注
兩年後,斌仔因為細菌入血,病情急轉直下,最終以43歲之齡病逝。
斌仔的事迹,無疑喚起社會關注,對香港殘疾人士的支援起了積極作用。套用斌仔爸爸在兒子自傳撰寫的序:「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利用今天;我不能控制他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我不能改變容貌,但我可以展現笑容;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改變心情;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控制它的寬度。」
生活未必盡如人意,視乎人用甚麼態度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