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05-28
六書並不是指6種圖書,而是古人對漢字進行整理、分析之後,總結出的6種造字或用字的原則。
「六書」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中,但並未有詳細釋義。
東漢學者許慎,綜合歷代資料,在《說文解字·序》中首次對「六書」進行了正式定義和解讀,分別是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註和假借。
指事、象形:獨體造字
指事、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
指事主要是符號性質的文字,或是在象形基礎上增加抽象符號的文字,例如上、下、刃。
象形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更為抽象,例如日、月。
形聲、會意:合體組字
形聲、會意,屬於「合體組字法」,部分漢字會兼有形聲、會意的特點。
形聲是按照事物的性質和命名,挑選意義和讀音相近的兩個字符,組成一個新字,例如江、河。
會意造字法類似「1+1=2」,將兩個代表不同意義的字符合併在一起,表達新的意義,例如武、信、鳴等等。
最開始,指事、象形所造出的獨體字叫做「文」,形聲、會意造出的合體字叫做「字」,二者加起來就是「文字」。
轉註、假借:用字法
轉註和假借,則是「用字法」。
轉註有形、義、音三種不同解釋,擁有同一部首或意義相似、讀音相近的字符,被視為同一組轉註字,例如考、老是一組,耆、耋是一組。
假借類似於現代的音譯詞,即一些難以通過指事、象形、形聲、會意這4種造字法來表達的概念,就「借」一個讀音相同的字符來表達。例如,自、令、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