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7-25
1988年7月25日,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定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歌。
1939年,詩人公木和音樂家鄭律成在延安合作創作《八路軍大合唱》組歌,由公木作詞,鄭律成作曲的《八路軍進行曲》是組歌中的8首歌曲之一。
《八路軍進行曲》在雜誌刊載後,迅速在各抗日根據地軍民中傳唱。
1941年8月,此歌曲獲得了延安「五四青年節」獎金委員會音樂類甲等獎。在解放戰爭時期,《八路軍進行曲》正式更名為《人民解放軍進行曲》,當中的歌詞稍作了改動。
1951年後數十年間,《人民解放軍進行曲》曾經被官方多次改名,直至1965才正式定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官方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的歌詞內容,反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任務、革命精神和戰鬥作風。曲調氣勢磅礴,堅毅豪邁,熱情奔放。詞曲渾然一體,表現了人民軍隊一往無前、無堅不摧的革命精神,塑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肩負歷史重托,英勇奮戰的英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