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9/08/2024
1842年8月29日,鴉片戰爭結束,清朝戰敗,與英國代表簽訂《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西方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條約共有13條,主要內容包括割讓香港島及賠償2,100萬兩。
清政府在1685年重新開放港口,在戶部轄下成立粵海關,自此西方商人開始於中國的主要港口廣州進行貿易。1757年,清政府宣布廣州為唯一對外貿易港。18世紀後期起,英國商人開始在中國銷售從印度進口的鴉片,藉此賺取巨大利潤,甚至將兩國貿易逆差情況逆轉。
清政府警覺到鴉片不單令白銀外流,亦導致更多人沉淪毒品,於是下令禁止進口。為杜絕鴉片貿易,道光皇帝於1839年派遣欽差大臣林則徐到廣州重申禁煙法令。在林則徐的命令下,廣州的鴉片被收繳並於虎門銷毀。
此事後,雙方敵意漸增,陸續出現小規模衝突,爆發戰爭已是無可避免。
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上校及其堂兄喬治·懿律(George Elliot)海軍少將率領遠征軍,在1840年6月到達珠江口,再往北推進佔領舟山,同年8月到達天津附近的白河。英軍在1841年1月8日突襲虎門。英軍在1842年8月進迫南京,清政府承認戰敗,雙方隨後簽訂《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