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19/08/2021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日前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會上提出中國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並提出透過加大稅收、社會保險、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取締非法收入,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等措施來達成目標,提高整體發展平衡性,這也標誌著促進「共同富裕」將會成為未來中國經濟政策的主要導向。
中國將分階段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主要聚焦2大議題,分別是研究紮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以及研究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
會議中提出的共同富裕問題引發重點關注,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這裏指的共同富裕,應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富裕,包括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並且共同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或者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而是要分階段逐步實現。
在實現共同富裕的措施方面,中央指出要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同時,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並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社會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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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共同富裕 聚焦收入分配失衡
「共同富裕」理念在近期多次被提及,在2020年底發布的中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就提到,中國要在2035年前,在共同富裕問題上取得實質性進展,這主要是因為推進共同富裕在中國已經具備現實基礎。
一方面,中國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接續推進實現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中國目前正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這意味著消費將成為中國經濟的核心增長動力,如果不重視收入和財產分配失衡問題,必然影響消費,從而影響經濟增速。
這就意味着國家需要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要提高民營企業員工的收入水平,以及通過一些再分配政策來調節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失衡,收入分配問題會成為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著力點。
合理調節過高收入 鼓勵富人回報社會
針對收入分配,這次中央財經委會議就明確,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理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北京青年報旗下微信公眾號「政知見」進行解讀,認為當中是指要發揮「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作用。即是在自願性的基礎上,以募集、資源捐贈和資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分配,從而縮小社會差距,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具體措施要如何實行,可以參見早前被定為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浙江省所公佈的實施方案,方案中就特別提到要打造「善行浙江」,包括鼓勵引導高收入群體和企業家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大力發展樞紐型、資助型、行業性公益慈善組織,完善慈善組織監管制度等等。
內地媒體「第一財經」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分析,要進行有效「第三次分配」,國家可以考慮研究徵收遺產稅,通過對收入高的富人時候遺留的資產徵收高額稅,來調節財富分配,同時以慈善稅倒閉富人去做慈善。
施正文還提到,目前在重慶、上海等地試行的個人住房房產稅也可以成為重要調節手段,下一步應加快立法和改革試點,通過向房產多、價值高的人多徵收稅款,從而達到調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