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30/07/2023
1996年7月30日,中國政府由即日開始暫停核試驗。
聲明指出,中國作出這一個重要決定,既是為了響應廣大無核國家的要求,也是為了推動核裁軍而採取的一項實際行動。
聲明提到,從1964年10月16日第一次核試驗起,經過30多年的努力,中國現已建立起一支精幹、有效的核自衛力量。聲明指,中國堅持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中國發展核武器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迫不得已作出的決定,在近代長達100多年的時間裏,中華民族曾歷經磨難,多次受到外國的侵略和蹂躪,飽嚐戰爭的災難。新中國成立後,仍然受到戰爭的威脅,包括核武器的威脅,中國要生存、要發展、別無選擇。中國研製和發展少量核武器,不是為了威脅別人,完全是出於防禦的需要,是為了自衛,為了維護國家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保衛人民和平安寧的生活。
聲明中亦強調中國從擁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鄭重聲明,中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國還無條件地承諾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同時中國亦在聲明中對核武器國家作出五大呼籲:
一、核大國放棄它們的權威懾政策,擁有龐大核武庫的國家繼續大幅度削減其核武器。
二、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承擔在任何時侯和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義務,都承諾無條件地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並儘早以此締結國際法律文書。
三、所有在國外部署核武器的國家將這些武器全部撤回本國。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承諾支持建立無核武器區的主張,尊重無核武器區的地位,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四、各國不發展、不部署外空武器系統和破壞戰略安全與穩定的導彈防禦系統。
五、各國談判締結關於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