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榮穩定

  在《基本法》序言中,明確指出國家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其中一個目的就是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繁榮穩定」這四個字在回歸是一個十分流行的詞彙,可說是對回歸後的香港前途及社會發展的一個期望。上世紀80年代,香港前途問題成為香港社會,以至中英兩國高度關注的大事。在80年代初,香港前途問題未明,導致社會出現信心危機,部分英資企業更撤離香港,香港經濟出現不穩情況。

  中英兩國於1984年9月草簽聯合聲明,1997年回歸之期大抵確定。當時的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於1984年10月接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表示:「我們有了一個共同的大前提,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愛祖國,愛香港,在今後十三年和十三年以後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至此,「繁榮穩定」這四個字就成為了國家領導人對香港未來所作出的承諾。

 

玫瑰園計劃

  1984年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落實香港於1997年回歸祖國。從1984年至1997年之間的十幾年時間,港英政府曾作出多項具爭議性的決策,其中一項就是「玫瑰園計劃」。

  曾幾何時,「玫瑰園計劃」是不少香港人日常討論的話題。「玫瑰園計劃」正式名稱為香港機場核心計劃,由時任港督衛奕信於1989年提出。他當年在施政報告發表香港機場核心計劃,提出10項工程,包括在赤鱲角興建國際機場、青嶼幹線及青馬大橋、西區海底隧道等,是當時最龐大的基建計劃,估計需要動用約1,500億港...

恢復行使主權

  《基本法》序言中有以下內容:「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以往坊間有一個不準確的說法,就是中國於1997年「收回香港主權」,但準確的說法應是1997年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是中國既有的說法,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強調不承認三條涉及香港的不平等條約,在中國官方立場而言,中國從未有失去過香港的主權。

  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1979年3月接見時任港督麥理浩時曾表態:「我們歷來認為,香港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

東方之珠

  不少人都會以「東方之珠」來形容香港這個城市。香港之所以有「東方之珠」的美譽,有指是和香港絢麗多彩的夜景有關。

  昔日香港啟德國際機場是本港接通外地的空中交通樞紐,當來港的飛機預備降落時,機上乘客往窗戶外看便能看到香港五光十色的璀璨夜景,萬家燈火如同一顆光亮的明珠,自此「東方之珠」之名便開始流傳,也是對香港繁華的一種讚美。

  到了上世紀80年代,歌手羅大佑創作了一首讚美香港的流行曲《東方之珠》,將香港「東方...

禮賓府

   位於中環上亞厘畢道的香港禮賓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官邸,禮賓府也曾是港英政府時期多任總督的官邸,稱為香港總督府,簡稱港督府。

  總督府建築工程於1851年展開,歷時4年。第一位入住總督府的人就是第四任香港總督寶寧(Sir John Bowring)。而在不同時期,總督府都有不同的擴建工程。1995年,此建築物被列為法定古迹,受《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香港在1997年回歸祖國後,總督府易名為香港禮賓府,成為行政長官的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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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紀念柱

  慶祝香港回歸28年之際,讓我們一起了解下「回歸紀念柱」。

  不同於其他紀念回歸的建築,回歸紀念柱並非由政府負責興建,而是由八鄉鄉事委員會會員自行斥資建造而成,是香港唯一由民間籌建以紀念回歸的建築物。  

  回歸紀念柱座落於元朗八鄉上村公園,柱上有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周南的題字,上面書有「擎天一柱回歸紀念」的金漆字。

  回歸柱序文「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乃...

香港回歸紀念塔

   大埔海濱公園,有一座高32.4米的香港回歸紀念塔,回歸塔牌匾由前新華社分社社長周南題詞。   紀念塔以木材為建築材料,分上下兩層,設計為螺旋形建築。遊人登上紀念塔,可將吐露港迷人景致盡收眼底,更可以遠眺八仙嶺及馬鞍山的景色。而這座建築物建於大埔海濱公園裏,當中還有一個特別的意義。

  香港回歸紀念塔所在地,正是當年英國接管新界時英軍登陸之處。

  1898年,英國強迫滿清政府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及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在1899年4月16日,港英政府在大埔舉行接管新界的儀式,而當時這批英軍登岸的地方正是現時香港回歸紀念塔所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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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1997年,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至於為何是1997年呢?這就與一個歷史遺留的問題有關。

  在19世紀末,滿清政府積弱,外國通過不平等條約強佔中國土地。1898年,當時英國政府趁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之機,逼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以「租借」名義強佔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及島嶼,為期99年,而這個所謂「租借期」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