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13日

中國首次頒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於1988年12月10日獲國務院批准後,於1989年1月14日由原林業部和農業部首次發布施行。

  《名錄》的頒布對於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起了重要的指導和參考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如有人捕殺或倒賣《名錄》內所列的野生動物,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是由原林業部和農業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所共同擬定的,是一份集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名錄,其中保護級別分為一級和二級,並且對水生、陸生動物作了具體劃分,明確規定了由漁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的具體種類。

  首批《名錄》共列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96個種或種類,如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白鰭豚、中華鱘等;列出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60個種或種類,如獼猴、黑熊、金貓、馬鹿、黃羊、天鵝、玳瑁、文昌魚等。

  直到2020年2月《野生動物保護法》被列入全國人大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作為重要配套文件亦進行首次大幅修訂。此次修訂的《名錄》較1989年的版本新增了347種野生動物,包括青頭潛鴨、黃胸鵐、鰣等在內的45種新增野生動物直接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還有長江江豚、禿鷲、藍鯨等55種野生動物則從二級上升為一級。

1993年1月16日

九江長江大橋建成

1971年1月15日

北京地鐵一期工程試運營

1993年1月13日

中國簽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

2000年1月12日

中國首次派出維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