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2日

中國首次派出維和警察

  2000年1月12日,中國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

  應聯合國請求,中國決定向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

  這批警察都是從全國公安機關中嚴格選拔並經過專門培訓,條件相當苛刻,最起碼要通過五大關卡,分別是英語關、政審關、業務關、形像關及年齡關。首批10名民事警察當天從北京出發,其餘5人隨後在同月底開赴任務區。

  據指,聯合國駐東帝汶維和民事警察的重要任務之一,是要調查該國被佔領期間發生的大屠殺,而調查過程中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來自親印尼的擁有強大火力民兵組織。

  15名民事警察到達東帝汶後各有專職,其中6人被分派往首都帝力市擔任看守所當監管人員,3人被分派到市警察局擔任巡警,其餘6人則被派至另外3間警察局。由於要避免一個國家派出的警察集中在一個警察局,影響聯合國的運作,因此各警察局都是由來自不同國家的警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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