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02-28
深圳市教育局於2月中發布《深圳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點》,提出修改大學教師招聘制度,首次聘請合資格的港澳戶籍到深圳當教師,並提高職業技能人才的地位、探索學歷資歷互認機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園。
深港澳人才互補 學分文憑互認
《工作要點》中,有一大片篇幅編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香港及澳門職業教育如何與深圳互相配合,打造世界灣區職教高地。其中,破天荒提到職業院校「四互」合作機制,那就是「教授互聘」、「課程互修」、「學分互認」、「文憑互授」,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堷訓,把香港、澳門及深圳粵港澳大灣區三大核心城市的人才相通互補。
推動港澳地區高等專科學歷互認、探索為香港及澳門人士職業技能資歷在深圳作等級承認,以及為港澳學生開展技能等級認定。

招聘港澳職業技能教師 到深圳任教
「教授互聘」方面,鼓勵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城市深圳聘請香港及澳地區的能工巧匠、技能大師到深圳的職業學校任教。鼓勵教師考取內地職業資格,並在內地任教。
「課程互修」方面,現時確定會與香港的職業訓練局合作,探索培訓中級職位與高級職位的教育培訓模式、以及高級職位與本科層次職業的教育培訓如何互相銜接及融合。此外,會建立以技術及技能人才為主的創新創意創業園,用以吸引香港及澳門地區青年到深圳就業和創業,長遠建立「深汕職業教育園區」。

建立學分銀行 港澳與深圳學歷互認
「學分互認」方面,《工作要點》中提及推出「學分銀行」,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的承認,研究學分、學歷和技能等級的互認。支持深圳率先探索與港澳地區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以及承認港澳學生技能等級。
首創粵港澳大灣區雙文憑

「文憑互授」方面,探討港澳與深圳課程的融合教授,以及學分互認,從而探討頒發雙方地域的文憑,變成一個課程「雙文憑」的制度。
面對未來職業技能人才的需要,深圳會提升工匠專才的地位,設立「深圳工匠節」,傑出的技術技能人才予以獎勵,肯定他們的能力。深圳將為職業教育及資歷進行立法,出台《深圳經濟特區職業教育條例》,以立法形式推動深圳職業教育創新發展。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分校納入廣東省高水平大學
在此之下,支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開設部分大學本科專業,創建世界級職業學校;支持深圳技術大學招收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支持有條件的高職院校成立科技園區,培育及孵化,幫助師生創業,將成果推出市場。高職院校改革之外,深圳會將推進高水平大學,爭取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列入國家「雙一流」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等5所高校納入第三輪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

近年,香港政府大力鼓勵專上院校到粵港澳大灣區辦學、科研合作,深圳是第一個積極提出配合的核心城市。深圳市教育局的2021工作要點,進一步落實了深圳與港澳地區的學位及學分互認,並大力向職業技能教師招手,為粵港澳大灣區主要核心城市深圳,創造人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