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02-07
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是内地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不说不知,“村民自治第一村”原来是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它在1980年率先全国通过直接选举成立村委会。
村委会的取名也来得非常简单直接,“城里人叫居民,村里的人不就是村民吗?我们就叫村民委员会吧”。
改革开放|原“生产大队”弱化 村民图强自救
合寨村是广西偏远的壮族聚居村,在1980年已开始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
首创“村民委员会”称谓的人,就是首任村委会主任韦焕能。
据他忆述,随着当时逐步落实分田到户,“生产大队”(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约束力逐渐减弱,对于日益严重的赌博、偷盗等现象也束手无策。
面对村民愈发不满治安混乱,合寨大队果作屯(今合寨村,屯:古代的编制单位,后来引申代表村庄)第一生产队队长、当地党员小组组长韦焕能召集该屯其他5名生产队队长,共同商议治安问题。
在联同其他村民代表共同商议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组织来维护治安。
改革开放|全国首个村委会 不记名投票诞生
1980年2月5日是中国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大日子,就在这一天,果作屯的村民委员会在一棵大樟树下诞生。
当时有100多个农户的果作屯,其中85户派出代表,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一个全新的自治组织。韦焕能亦在这次选举中,全票当选全国首位村委会主任。
采用不记名投票也是有原因,当时村民一致认为,要选出好领导,就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不事先提名候选人,“谁的票多谁就当”。
果作屯实行村民自治后,治安得到明显好转,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随后,合寨大队及周边地区的村屯,也纷纷仿效改制为村委会。
改革开放|村委会获得肯定 国家纳入修宪成定制
村民自治组织的出现引起高层政府重视,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民政部等部门,迅即派出工作组实地考察。
由于管治成效卓越,村委会制度获得充分肯定。到了1982年,新修订的宪法确认了村委会是中国农村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6年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实施,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及至1998年,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村民自治正式走上轨道。
40多年过去,中国已拥有近50万个村委会,合寨村也已产生了13届村委会。在中国探索基层民主的路途上,合寨村就是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