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05/02/2021
1952年的今天,新中國決定首次參加夏季奧運會,當時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按照《奧林匹克憲章》規定,致函國際奧委會,聲明將派運動員參加第15屆奧運會。
但在國際奧委會中有部分人不了解,甚至對新生的共和國存在敵意,因而拒絕並阻止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以合法席位參與奧運會,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就此提出了強烈抗議,冀能據理力爭。幾經轉折,中國終於在當屆奧運會開幕前一天(7月18日)取得了參加資格,由於離開幕只剩一天,與主辦地芬蘭赫爾辛基又相距遙遠,在考量去與不去之際,時任總理周恩來當機立斷作出「要去」的批示,隨即40人的中國奧運代表團於1952年7月23日宣布成立,由榮高棠擔任團長,副團長為黃中、吳學謙,總指導是董守義,而代表團成員則由男子籃球隊、足球隊和男子游泳選手吳傳玉,以及隨團翻譯員、醫生、記者等40人組成。
1952年7月29日,中國奧運代表團抵達赫爾辛基,五星紅旗首次在奧運村飄揚。
由於此時第15屆奧運會的賽事已進行得如火如荼,足球、籃球等項目的預賽均已結束,中國健兒無緣趕上這些項目,整個代表團中只有游泳選手吳傳玉趕上了百米仰泳的比賽,令他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正式參加奧運會比賽的運動員,雖然他於預賽出局,但已經創下了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