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4-23
198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共中央副主席鄧小平提出的《關於喪失工作能力老同志不當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員候選人的決定》,是中共推行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的開端。
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撥亂反正和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工作逐步展開,多年來遭受迫害的人紛紛重回各級領導崗位。然而,從反右運動到文革結束,這些政治運動在中國持續長達近20年,當時的年輕人步入中年,中年人也變成老年人。中國其後推行改革開放和四個現代化建設,就面對現任幹部嚴重老化,力不從心,同時年輕幹部卻難以上升的尷尬局面。
該決定指出,為了使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和大會選舉的中央委員會中,有相當比例的「年富力強的同志」,使領導機構能夠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繁重任務的需要,保證路線、方針、政策的長期連續性,故決定凡年事已高,喪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同志」,不能擔當中央的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員會候選人。及後在1982年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建立老幹部離退休制度,並首先從企業中開始試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再逐步推廣到黨政機關職能部門。此外,還有建立辭職、免職、獎懲等制度,為「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提供有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