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育|防治「光污染」 讓仰望星空不再是奢望

編輯︰郭曉陽

  近年來,城市光污染問題逐漸顯現。據央視財經報道,從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內容,成為我國首部納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這項法規的頒佈實施,為治理城市光污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環境保育|城市發展迅速 光源設備造成滋擾

  燈光,是城市夜行者們的指引。隨着城市夜景照明的迅速發展,玻璃幕牆和LED照明燈的應用愈來愈廣泛,但在打造出一個又一個「不夜城」的同時,充斥在大街小巷的跑馬燈牌、建築幕牆的反射眩光以及過量的景觀照明,卻讓「光污染」成為一種新的環境問題。以至於,當人們想抬頭望一望天上的星空時,都變成了奢望,如何治理「光污染」變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香港以燈光璀璨而聞名中外,但部分地區,例如旺角和佐敦一帶,燈光在晚上都基本不會熄滅,造成嚴重的光污染。(圖片來源:Getty)

  《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的正式實施,是一次有益嘗試,對全國範圍內治理「光污染」具有借鑒意義。以往,城市居民在面對景觀照明直射住宅窗戶時,不勝其擾但又無處訴苦。城市裏的光源設備種類不一,光源品質也參差不齊,按照一些城市的地方條例規定,針對「光污染」治理,並沒有一個確切的執法主體,雖然環境、住建、市政管理部門都有運維許可權,可問題出現後,往往找不到具體負責的職能部門,導致「光污染」存在管理缺位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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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拆除污染光源 需要理順權責界限

  以今年5月發生在江蘇阜寧縣的一次「拆除街頭跑馬燈」事件為例,當時,為了避免廣告燈牌帶來的光污染,城管部門對全縣的刺眼LED跑馬屏全部拆除,這次拆除行動的實施主體是城管,但最後商戶們反映的燈牌製作以及更換的費用無人承擔等問題,卻折射出「光污染」執法和治理過程中,存在權責界限不清甚至可能推諉扯皮的現象。此次《條例》彌補了過去權責不明、分工不合理的盲點,既確立了源頭治理的概念,也拓展了治理的覆蓋面。

被光污染影響的民居,不少都投訴無門,或者投訴過後處理不佳;在控制城市燈光污染上,各地政府都應該切實做好人性化管理,不要造成擾民或者損害私人財產。(圖片來源:Getty)

  事實上,「光污染」問題,已經愈來愈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為了避免「光污染」,確實有必要根據城市佈局及功能分區,進行亮度等級劃分,合理控制分區亮度。比如,適當引入「暗夜保護」的理念,或者將杭州市在2019年引入的「黑天空」概念,加以延伸和推廣,在城市規劃初期,就劃分「暗夜保護區」,讓該亮的地方亮起來,該靜謐的地方也能回歸靜謐,在減小光污染的同時,實現節能和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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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治理城市光污染 不可一刀切取態

  當然,治理「光污染」不是為了讓人們伸手不見五指,而是對城市玻璃幕牆、景觀照明和霓虹燈加以控制和科學管理,以期逐漸形成既有特色又能體現低碳理念的城市景觀照明系統。防治「光污染」,要將「防」和「治」拆分開。所謂防,就是在一些照明設施設計規劃的時候,考慮到過度照明的因素,用技術手段界定污染指標;所謂治,則是在出現「光污染」問題時,能夠找到源頭,用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和改進,在後期的熄滅「不夜城」等措施中,也應該兼顧生態文明和「煙火氣息」。

中國在城市化的發展過程中,少不免會產生很多問題,其中光污染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一個,但光污染對居民以及環境造成的損害其實並不少。(圖片來源:Getty)

  簡而言之,城市的夜晚,並非愈亮愈好。當一座座「不夜城」被霓虹燈渲染得五顏六色,只會遮蓋曾經那片質樸和湛藍的星空,城市發展不能忽略可能給環境生態造成的破壞。「光污染」防治首次被寫入地方性法規,我們應該看到它的借鑒和參考價值,相信全國範圍內的專門立法並不會太遠,未來掛在城市天空的「人工白晝」,自然也會更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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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載自05/08/2022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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