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零容忍」制度 讓欺凌遠離校園

編輯︰郭曉陽

  最近有兩則關於校園欺凌問題的新聞:一是安徽一名13歲女生在廁所內被兩名女生掌摑64次後暈厥,相關視頻在網路熱傳,涉事學校校長被免職、責任教師被停課;二是教育部日前印發《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對所有中小學校和在校學生開展全面排查。

校園並非法外之地 應第一時間處理

  雖然「耳光事件」已得到處理,但校園欺凌事件不能總是事後解決。近幾年,類似的校園欺凌事件已非個案,需要學校、教師、教育部門、家長深刻反思。此次教育部在全國範圍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向全社會傳遞了清晰信號,希望能有效減少校園欺凌行為。

  校園是書香之園,也是法治之地。發生校園欺凌事件之後,不僅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理,還要反思為何沒能防患於未然,為何沒能給學生們營造一個健康的校園環境。那些耳光,打在被欺凌的學生身上,也打在不作為、不會作為的教育工作者身上。其他各類學校都應當引以為戒、警鐘長鳴,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在自己這裏。

  儘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但當學生出現一些不當行為時,對學生負有引導之責的老師和學校,都應當積極作為,把校園欺凌事件消除在萌芽階段。

  只有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建立對校園欺凌行為「零容忍」的制度,真正提高學校管理水準和預警能力,才能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讓校園欺淩行為沒有土壤。

微博日前流傳一段短片,指安徽安慶岳西縣一名初中女生,在宿舍內被同學不斷掌摑辱罵,在場同學未有制止,不但反映學校教育有問題,家庭教育同樣有很大問題。(網上圖片)

  明確不可為的紅線,也十分必要。教育部近日在官網就有關校園欺凌的提案答覆稱,將推動從法律層面建立校園欺凌防控機制,學生欺凌防治相關內容已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之中。

  法律法規在不斷進步,教育工作者和管理機構也應當向學生普及、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讓有潛在施暴傾向的人了解施暴的後果、讓被欺凌者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不同持份者應加強合作 共同應對問題

  校園欺凌行為的引發因素有很多,教育工作者、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應當主動作為。比如,要加強家校聯動,共同關注學生的心理狀況和行為變化,給學生正確的引導和及時的保護;比如,要構建更和諧的師生關係,在學生不願向家長吐露心聲時,有可以傾訴的途徑和尋求幫助的管道;比如,做好學生心理疏導,及時發現問題並進行干預化解。

  本該溫馨的校園,不應成為欺凌者的溫床和被欺凌者的噩夢。成才先成人,不管是家長、學校還是教育部門,都應當回歸教育本源,以培養健全人格、終身學習能力、求知創新的朝氣等為目標,而非僅僅以分數為導向,以不出問題為準繩。

  我們期待校園陽光普照、師生和諧、教學相長,成為每一個學生美好的青春記憶。

(轉載自31/01/2021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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