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0-12-03
編輯︰紀小婷
為方便港澳居民北上工作生活,深圳再出台18項相關便利措施,涵蓋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4個方面。其中部分措施,港澳居民待遇略優於深圳市民待遇,例如,為港澳籍學生提供獎學金支援,為在深圳的港澳青年設立創業補貼等等。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論壇日前在深圳舉行,論壇上宣布,深圳已經出台《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18項具體措施中,學習方面有6條:主要涉及港澳青少年赴深交流、義務教育、高校獎助學金、深港澳職業教育合作、深港澳教育交流與合作、港澳機構來深辦學等。
就業方面有3條:主要涉及港澳學生赴深實習見習就業、專業資質認定範圍、人才政策等。
創業方面有4條:主要涉及創業補貼、創新創業活動、深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引導基金等。
生活方面有5條:主要涉及居住證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交通優惠、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打造綜合服務平台等。
在18條措施中,港澳居民與深圳市民同等待遇有4條,略優於深圳市民待遇的有7條。比如,加強高校港澳籍學生獎助學金支援力度;為在深圳的港澳青年提供創業補貼;設立港澳青年在深創業引導基金;完善赴深發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