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9/03/2024
自古以来,酒都是宴会必备的,但原来酒不是随便喝的。
古代有“酒令”,自唐朝起,宴会上“酒令”已是一项有仪式章程的酒事活动,又或称为“劝酒”。“劝酒”就是今天在饮宴上主动为人倒酒劝饮的行为。
唐代,“劝酒”统称为“酒纠”,也有叫作“席纠”、“觥使”。按照职责不同,又再分为“明府”、“律录事”、“觥录事”三职。
“明府”是酒席上最有威望的人,负责监督整个宴饮活动。明府一定是摆设酒席的主人,而是类似于现在的公证人,要德高望重,负责监督整个饮酒活动。
“律录事”负责宣令、行酒、判断是非对错。他即类似于现代的主持人,告诉大家现在行什么酒令,下一步该如何操作。
而“觥录事”,也叫“主罚录事”,负责实施罚酒、劝酒、灌酒的具体动作。“律录事”点了没守纪律要罚酒,“觥录事”就上前斟酒、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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