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6-08-21
近年香港兴起传统文化保育热潮,几年前就曾经出现过对大排档去留问题的讨论。从公共卫生角度出发,部分大排档可能难以满足现今社会的卫生要求,但从保育本地文化的角度来看,又有相当的保留价值。不过到底是「大牌档」还是「大排档」?
大排档是香港本地饮食文化的其中一个标志,简单而言,即路边经营的食肆,体现香港人独特的饮食文化,几十年来都是香港基层市民生活的写照。
然而,到底是「大牌档」还是「大排档」?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讲法。
有人认为应写作「大牌档」,原因是政府针对食肆所发放的饮食牌照,可分为大牌和细牌,大牌可经营较全面的餐饮服务,细牌则只限售卖简单小食。
也有人认为应写作「大排档」,因为「排档」是对固定小贩摊档的一种称呼。这类档摊通常集聚在同一条街上,并一列排开,因而称为「排档」。
那么,香港政府官方到底采用哪个写法?答案是「大牌档」。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向立法会及区议会提交的官方文件,均以「大牌档」作为正式名称,指称持有「固定摊位(熟食或小食)小贩牌照」的经营者。这个写法有其历史根源——早在1921年,香港政府已将小贩牌照分为「大牌」与「小牌」两类,至1950年代更将「大牌」与熟食档牌照合并。由于这类摊档所持的牌照是一张比一般路边摊更大、需裱装挂起的「大牌照」,故被称为「大牌档」。
至于民间常见的「大排档」写法,则是由于粤语中「牌」与「排」同音,加上这些摊档常在街上「一排排」地并列经营,久而久之,民间便以「大排档」代称,并广泛流传。然而在政府官方语境下,「大牌档」始终是标准写法。两者其实指向同一事物,只是官方与民间用字的习惯差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