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1/09/2024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
该场会议是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进行,以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毛泽东亦在致开幕词时,发表著名的“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讲话。
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即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前身,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少数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共同纲领》并为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制定总原则。
会议同时制定多种事项,包括定都北平,即日起改名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国歌未确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会议还选举出由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出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