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1-05
1999年1月5日,海关缉私警察在北京正式成立。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民经济转趋活跃,工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加强发展,但同时由于经济立法和管理工作跟不上,走私活动愈发泛滥。
基于严峻的走私形势,在1998年7月召开的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作出3项重大决策,提出要改革缉私体制、在海关组建缉私警察、权力部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缉私警察是中国第一支专门打击走私犯罪的刑事执法队伍,同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亦挂牌。
缉私警察作为公安部门的新警种,拥有刑事执法权,解决长期以来对走私犯罪刑事打击力度不足的状况。
根据部署,包括广东省内海关及上海、南京等地海关共18个侦查分局,将于稍后正式办公,其余23个直属海关的侦查分局,也将于该年6月底以前全部建立。缉私警察编制为1万人,在首批组建单位成立时则有6,000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