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7-15
1953年7月15日,新中国第一间汽车制造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吉林省长春市奠基。
中华人民和共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出访苏联,行程包括参观史太林汽车制造厂。当毛泽东看到一辆接一辆的汽车出厂时,他随即向随行人员表示“我们也要有这样的工厂”。
1953年6月,毛泽东签发《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他并亲自撰写奠基题词,写下“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纪念”11个大字。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设是第一个五年计划“156项工程”之一,同时得到苏联的大力援助。7月15日当天,刻着这11个字的汉白玉基石,就在奠基典礼大会上,由6名年青共产党员抬着进场,然后安放在厂址中心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