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7-02
1997年,中国开始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至于为何是1997年呢?这就与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有关。
在19世纪末,满清政府积弱,外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强占中国土地。1898年,当时英国政府趁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之机,逼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以“租借”名义强占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及岛屿,为期99年,而这个所谓“租借期”结束的年份就是1997年。
随着1997年临近,英国政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试探中国对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当时中方坚持不曾承认不平等条约,并提出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也就是将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一并收回。
最终,中英两国于1984年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落实中国于1997年7月1日零时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