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08/09/2025
1956年9月8日,中国成功试制新型喷气式飞机。
新中国建国后,迅速开始了仿制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中苏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同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
1951年12月,时任总理周恩来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要在3到5年的时间里试制成功苏制雅克-18初级教练机以及米格-15。后来歼击机项目改为试制更加先进的米格-17喷气式歼击机。
中国第一批飞机及其引擎在1954年试制成功,2年后,沈阳飞机厂试制成功了中国第一种喷气式歼击机歼-5,随后获批准批量生产。当时中国成为了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成批生产喷气飞机的国家之一。
在国产歼-5歼击机之前,中国空军主要使用从苏联进口的米格-9,米格-15比斯和米格17歼击机。其中米格-15的数量最多,中国进口了3批次的总数量大约在2,000架上下的米格-15。这些进口歼击机成为新中国建国之后空军的主力机型。到了50年代中期,中国空军需要新一代的国产战斗机,于是歼-5诞生了。
歼-5由沈飞工业公司研制,是单座单发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主要用于昼间截击,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歼-5以苏联米格-17φ(米格-17F)战斗机为基础仿制,采用机头进气的后掠式中单翼气动布局,飞机全金属结构,配备的涡喷-5引擎由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厂生产。
歼-5系列战机总共生产1,994架,除了原始版本在1969年停产时先后共生产了760架,后来又在该机基础上研制了雷达夜战型的歼-5甲战斗机,以及双座型的歼教-5歼击教练机、歼侦-5战术侦察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