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8/05/2023
六书并不是指6种图书,而是古人对汉字进行整理、分析之后,总结出的6种造字或用字的原则。
“六书”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中,但并未有详细释义。
东汉学者许慎,综合历代资料,在《说文解字·序》中首次对“六书”进行了正式定义和解读,分别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和假借。
指事、象形:独体造字
指事、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
指事主要是符号性质的文字,或是在象形基础上增加抽象符号的文字,例如上、下、刃。
象形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更为抽象,例如日、月。
形声、会意:合体组字
形声、会意,属于“合体组字法”,部分汉字会兼有形声、会意的特点。
形声是按照事物的性质和命名,挑选意义和读音相近的两个字符,组成一个新字,例如江、河。
会意造字法类似“1+1=2”,将两个代表不同意义的字符合并在一起,表达新的意义,例如武、信、鸣等等。
最开始,指事、象形所造出的独体字叫做“文”,形声、会意造出的合体字叫做“字”,二者加起来就是“文字”。
转注、假借:用字法
转注和假借,则是“用字法”。
转注有形、义、音三种不同解释,拥有同一部首或意义相似、读音相近的字符,被视为同一组转注字,例如考、老是一组,耆、耋是一组。
假借类似于现代的音译词,即一些难以通过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这4种造字法来表达的概念,就“借”一个读音相同的字符来表达。例如,自、令、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