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9-10
1985年9月10日,市民在北京庆祝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教师节。
早在1932年,当时的民国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新中国成立后,当局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并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由于当时没有单独庆祝教师节的活动,社会对此节日的重视程度亦不高。
直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正式定了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是考虑到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学校要有新的气象,也可以给“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良好的气氛。
中国建立教师节的原意,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的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自此之后,每年9月10日前后,全国各地都要举行教师节庆祝活动,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表彰那些优秀教师和在尊师重教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
各级政府、各行各业以及广大学生会借着教师节向教师表达由衷的谢意,国家领导人亦会亲自前往一些中小学慰问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