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7-30
1996年7月30日,中国政府由即日开始暂停核试验。
声明指出,中国作出这一个重要决定,既是为了响应广大无核国家的要求,也是为了推动核裁军而采取的一项实际行动。
声明提到,从1964年10月16日第一次核试验起,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现已建立起一支精干、有效的核自卫力量。声明指,中国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发展核武器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迫不得已作出的决定,在近代长达100多年的时间里,中华民族曾历经磨难,多次受到外国的侵略和蹂躏,饱尝战争的灾难。新中国成立后,仍然受到战争的威胁,包括核武器的威胁,中国要生存、要发展、别无选择。中国研制和发展少量核武器,不是为了威胁别人,完全是出于防御的需要,是为了自卫,为了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和平安宁的生活。
声明中亦强调中国从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郑重声明,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还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同时中国亦在声明中对核武器国家作出五大呼吁:
一、核大国放弃它们的权威慑政策,拥有庞大核武库的国家继续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器。
二、所有核武器国家都承担在任何时侯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义务,都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早以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三、所有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将这些武器全部撤回本国。所有核武器国家都承诺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的主张,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各国不发展、不部署外空武器系统和破坏战略安全与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
五、各国谈判缔结关于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