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7-25
1988年7月2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歌。
1939年,诗人公木和音乐家郑律成在延安合作创作《八路军大合唱》组歌,由公木作词,郑律成作曲的《八路军进行曲》是组歌中的8首歌曲之一。
《八路军进行曲》在杂志刊载后,迅速在各抗日根据地军民中传唱。
1941年8月,此歌曲获得了延安“五四青年节”奖金委员会音乐类甲等奖。在解放战争时期,《八路军进行曲》正式更名为《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当中的歌词稍作了改动。
1951年后数十年间,《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曾经被官方多次改名,直至1965才正式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
官方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的歌词内容,反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任务、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曲调气势磅礴,坚毅豪迈,热情奔放。词曲浑然一体,表现了人民军队一往无前、无坚不摧的革命精神,塑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肩负历史重托,英勇奋战的英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