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6-21
1956年6月21日,中国释放第一批日本战犯。
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第一批共335名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并于当日释放。
中共中央在1954年1月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东北工作团,具体负责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审讯工作。此后,中国政府审慎地开始推进释放日本战犯的工作。
到了1956年4月,全国人民常委会通过《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
中国外交部曾经向外界解释,指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已经过去10年,中日两国所处的地位有了重大变化。同时,中美关系持续恶化,中苏关系也出现下滑迹象,因此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将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走向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