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1-17
1992年1月17日,由时任总理李鹏主持的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对《关于兴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后,一致原则同意建设三峡工程。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其后审议了由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后,均赞成议案,并同意将之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同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决定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三峡工程采取“一次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式,从开始实施移民工程的1993年到2005年,每年平均移民近10万人左右,累计有110多万移民告别故土。
三峡工程于2009年完工,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电站,也是中国有史以来建设最大型的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有三大效益,包括防洪、发电和航运,其中防洪是最核心的效益,三峡水电站巨大库容所提供的调蓄能力能使下游荆江地区抵御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也有助于洞庭湖的治理和荆江堤防的全面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