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12-13
1937年12月13日,在抗日战争期间,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最终南京沦陷,发生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其中一个极端残暴的事件。日军侵占南京后,在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使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方式,对南京的平民及投降士兵,展开长达6星期的屠杀,犯下大规模屠杀、强奸、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
据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南京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杀害,城市亦被大肆纵火和抢劫,三分之一建筑被毁坏,财产损失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