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01/05/2024
1995年5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有相当一段时间实行六天工作制,只有星期天才能休息。在1994年2月,国家开始试行“隔周5天工作制”,“大小周末”成为那一代人共同的回忆。
中国实施五天工作制的法律文件是在1995年3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其称此举是要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上述决定列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的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