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10-21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成立。
政务院即现今国务院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1日举行开国大典,领导人毛泽东现场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当中提到已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不过,此时政务院仍未成立,直至该月21日,周恩来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政务院第一次政务扩大会议,政务院才正式成立。
根据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务院是国家政务的最高运行机关,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进行国家事务和工作。
到了1954年,中国进入全面建设时期,国家各项事务走向正轨和稳定,政务院就根据“五四宪法”改名为国务院。